在与记者交谈过程中,两男子自称公司名叫“隔壁老张”,位于“湘域国际”,他们是贷后催收人员,第一次到夏双家催收,“她总共借了1.2万元,还剩3000元本金未还”。至于公司向夏双催收多少利息,两男子对此表示“不清楚”。
王克勤说,其当时将张绍霞的姓名和账号写在纸条上递给了闫某,双方也没说什么,反正心里都知道。张绍霞的供述称,其不知道闫某为什么给其转400万元。其收到钱后告诉了王克勤。这400万元王克勤让其归还他向余某的借款了。
《河南:消费者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实行实名制》2017年12月20日,二中院做出一审判决,以受贿罪,判处张绍霞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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